你好,金格斯(四)

梁建溢
Jan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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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么时候并且因为什么变成了这个屌样?”

“Nooooooo”

“对不起。”

“那个我们以后说。”

“对不起。”我检查了下录音机,发现我还得重新开始,因为我忘了弹出‘暂停’键。”

“你是什么时候并且因为什么……”

我们还得停下。这一次是因为我的房东打断了。金格斯今天来到了我的住处,坐在我的扶手椅上,双腿盘成了十字架状,那样子既像一个西部牛仔,又像一位老奶奶。房东“咚咚”地走上楼,将脑袋探进来。

“你好!”房东面无表情地说。

“你好!我叫金格斯。很高兴认识你。”

我的房东曾两次获得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冠军,与人合写了著作《有限群图谱集》。他为人慷慨,秉性谦和,总是阳光灿烂,但是却有那么丁点儿古怪。女人们有些怕他。当她们突然看到他动不动像个蜡人似的站在门的另一侧时,常常会发出尖叫声。他的头发蓬乱,裤子破旧。但是,金格斯最具有风度(也是最惹人烦)的品质之一,就是在他了解陌生人之前绝不以貌取人,尤其是对那些古怪的人,他更不随便给予评论。即使对于那些明显比较呆傻,一眼就让人看透的人,他也不做任何评论,因为他总觉得这些人愚蠢表面的背后,藏着什么可怜的、错综复杂的悲惨故事。

房东又“咚咚”地走下楼,边走边撕开早上的邮件。

我再次伸手去按录音机。“你是什么时候并且因为什么变成了……”

“你这里有热饮吗,建溢?”金格斯打断了我的提问。

我不愿意把金格斯单独留在房间里,就怀着纠结的心情赶紧跑到楼上的厨房。“谢谢!”他大声说,“茶或者咖啡,哪个都行,放四块糖。”

我喊了声,问他要不要加牛奶,他又喊了声“谢谢!”

尽管我和金格斯见面已经好几十次了,但这是他第一次来我家。我很担心,他那桀骜不驯的生活和那些让人发笑的犯罪故事突然让我感到有些惊恐。也许他板不住自己。也许就趁现在,他把我所有的财产都往他的口袋里塞呢。金格斯说过,小时候他妈妈开了间酒吧,当酒吧里的女客人们看到金格斯进来时,竟“公然地”藏起自己的手提包。

“她们这么做我不理解,”他说,“我可不偷手提包。不赞成这么做。”

那么,墙上的装饰物呢,他偷不偷?我那把骨架精美的粉色鸵鸟羽毛扇子他偷不偷?那套印花茶杯呢?洗澡间医药柜里的那瓶50毫克的双氯芬酸呢?

我把茶杯里喝了半截的茶水倒掉,从洗碗盆里捞了一把勺子,在碗柜里翻腾寻找茶包,然后冲下楼去,热水都溅到了地毯上。

当我回到屋里时,他第三次说了声“谢谢!”

没有迹象表明他移动过身子。似乎什么也没有动过。唯一能看到的变化,就是他椅子靠背上的那块棕色软垫滑落了下来,落到了他耳朵边。他手里的那根卷烟上,一截长长的烟灰掉了下来。

他点头示意我桌子上方的书架,问:“这些书你都看过吗?”

“没有。”

“看了一半儿?”

“也没有。”

他惊奇地发现他椅子旁边地毯上的一本书,说:《猎手黄蜂》,整本书写的都是夏天的这种小东西吗?”

他往前探了探身,又拿起一本。“这本书,《淡紫色》,写的是什么?”

“淡紫色,那种颜色。”

金格斯慢慢地摇摇头,靠回了椅背。“他怎么会用那颜色就写成一本书呢?”

“好的,你准备好了吗?啊,你弄好没?你那个机器要把我累死了,建溢。嗯,你第一个问题是什么来着?”

“你是什么时候并且因为什么变成了……”我再次提问。这次还是没有成功。开头写一个人的生平竟然是这么困难。金格斯不小心碰掉了麦克风。我把麦克风重新放回他的膝盖上。

“那盏红灯真的表明机器在工作吗?”他问,“它不应该是绿色吗?”

“这是录音机,又不是交通灯。”

“只是想弄明白。别生气啊。我想我有点儿紧张。我他妈的这一生,你懂的。顺便说一下,我在思考一个书名。《疯狂的边缘》,你觉得怎样?”

“我觉得那是个馊主意。”

“好吧。”

我在印第安纳大学的一位主修语言学的朋友这样描绘金格斯的声音:“次男高音,稍微带点儿‘老式’的音色,使得他的声音听起来略显疲急或者过早衰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声音中的弱点正是他演讲时的长处。正因为如此,每当我们出去做演讲时,他都做得非常成功。他不是那种吹嘘自己多么厉害的校霸。他给人的印象是个勉强生存下来的弱者 — — 如果你只从录音机里听他的声音,你会觉得他是个弱不禁风的家伙 — — 他拨动听众心弦的是他时间火候的掌握和他的智慧,而不是嗓音。他会用绝对残忍的语言描述发生过的事情。另一位社工在帮助金格斯放弃流浪生活的努力中贡献最大。“不管他说的事情多么令人毛骨悚然,他都会眼睛不眨地说下去。从这个轻声细语的人嘴里说出来的东西,得需要彼得·库欣这样的演员来朗读还差不多。因为他那种声音完全不对。”

我倒了下带子,回放了几秒钟。

“..…我想我有点儿紧张。我他妈的这一生,你懂的………”

金格斯经常说“他妈的”这个词,但是却很少说“操”或者“操他妈的”。谈到性,他会说“上了”,而不说“操”。他另一个脏词“屌样儿的”也没有性的含义。他说的“屌样儿的”,指的是讨厌的家伙,或者就是一个普通人,或者一样东西,比如马桶刷子。他用这些词的时候通常没有冒犯人的意思。这些词的出现也并不是因为他笨得想不起来别的更合适的词。“他妈的”和“屌样儿的”只是他精彩演讲内容的一部分。

在下面这段里,他谈到了当他变得“怒不可遏”时所发生的事情:

“你知道,我们说的不是厨房里的刀子,我们说的是他妈的真刀子。因此,你看,我继父就有点儿害怕了。他是个大块头,但还是上了年纪。若是让他年轻十岁,他可能会把我摔成烂泥。可现在呢,家里人就不知道受伤的会是谁了,不知道我是否会坐牢,也不知道我母亲是否会失去她的丈夫。他们怎么对付我呢?他们很难对付我,因为这个他妈的屌样儿的害怕了。变得害怕的可能就是当事人,因为失控了。有时候,只有等过了几个月之后,你才能有某种真正的反思,你才能理解当时的情形,因为当事件发生时,你生活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因为你的脑袋不在一块正常的云彩上。”

金格斯的元音经常发成双元音,好像他是用嘴的上腭和两腮将声音挤了出来。

“噢,别这样。我的声音是那样吗?噢,他妈的……你别这样对我好不?”他做了个痛苦状,又摇摇头,好像吃到了什么脏东西,然后哈哈一笑。

“好吧,再来。”

“你是什么时候并且因为什么变成了流浪汉的?”我再度发问。

金格斯将手指伸进茶水里试试温度,然后一口气喝下了半杯。“哦,每次都不一样,建溢,每次都不一样……”

“我上次流落街头时是四十九岁,”金格斯说,“抢了家邮局,判了五年只减刑半年,因为我表现不太好。后来在一家汽车修理厂找了份工作。主要是协助保安方面的工作,但是也免不了学几手有用的技能。比如,XR3i部件。福特车子的XR3i你知道吧?我明白在修理厂的那些活儿就是,用螺丝刀将侧面指示器的两个螺丝钉轻轻地拧下来,取出塑料,取出灯泡,将一块儿锡箔纸放进去,把灯泡放回原位,再晃一晃车子,定好警报器,那就熔接好了。警报器即停止。我真的觉得那工作很有意思。”

“滑橇,那也是一个技巧。将一根棍子顺着车窗滑下去把锁撬开。哦,是这样,在汽车协会和保险公司都有这样的备忘录,说当时在美国,有人把钥匙锁在了车里,就用根棍子撬。车门上有个冲击囊。这个囊爆炸了,将棍子炸飞,结果这个家伙就丧了命。那根棍子从他下巴进去,插进了他的脑袋。所以我才喜欢这种技术,总会有不同的东西出现,从来没有无聊的时候。”

“问题是钱太多了。钱这个东西真是有意思。对于许多人来说,闹心的事情不是贫穷,而是你口袋里都装满了钱,花不了。当我挣钱回家之后,有时候连澡也不冲。我就坐在家里喝酒,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天天这样。我开始习惯了宅在窝里,喝个不停。但是到了星期五,我就去享廷登那儿吸毒。毫不夸张,三个月内,每天70镑的习惯。一天一克!

“为什么?”我为他生活急剧地堕落而感到愤怒。

“噢,你书里不就是要这种素材吗,对不?”

“那么吸下去不是会很痛苦吗?”

“问题就在这儿。海洛因并不痛苦,开始的时候并不痛苦。它让你感觉良好。不管你有许多麻烦也好,还是没有麻烦也好,那都没关系。所有麻烦都烟消云散了。你们这些人能够想到的就是肮脏可怕的针头,那都是禁毒广告上说的,我认为那些广告都他妈的说错了,而且耸人听闻。因为当你开始吸毒时,你根本不觉得自己是个肮脏讨厌的家伙,所以你知道那些广告都是骗人的。你感觉很幸福。你觉得人人都很好。宁静的世界。就像你早晨醒来时的感觉,感觉真的很疲惫,而且知道你不用起床。”

“但是……”

“建溢,如果我们这本书要做下去,你得学会不插话。好,我接着说,录音机开着呢吧?是的,酗酒和吸毒主宰了我的一生。所以,我就开始游荡在街头,在周末偷到钱来支付这些花销。关键在于寻找机会。如果我走在街上,看到某辆车里放着个公文包或者笔记本电脑,我就砸碎车窗。然后就用来换钱去买毒品,没有大钱,你懂我意思吧。要不我就接个特殊活儿。如果有谁需要两个新轮胎,我就从修理厂的废品堆里面拿俩。如果我知道是老板需要的,我是不会拿的,反正都是他要扔掉的东西。灯泡,显示器,后视镜,把手。接着就去酒吧。给你,伙计。很好。然后就去亨廷登。因为我手里有了钱,就去花钱买享受了。真他妈的愚蠢!我的名字真应该叫‘愚蠢’!”

金格斯把手伸进口袋里,拿出一包烟叶来撒气。捏一捏,搓一撮,然后用卷烟纸卷成了一根烟。

“假如我是银行,我许多年前就该倒闭了。”

假如我不了解金格斯,那么从他对廉价烟的那种喜好,以为会觉得他对我的地毯很是鄙视。当他点上了烟吸起来之后,烟头上的烟灰他不仅不弹,还一直等到烟灰积攒了有半寸长,当他抬手吸烟时烟灰还在微微地颤动,而且,当烟灰掉下来时,他根本不往烟灰缸里弹,而是用手接住烟灰。等到这颗烟抽到了小得不能再小的时候,他把烟头在手心里的烟灰堆上拍灭,把手掌一翻,将那还没有落到我地毯上的东西直接擦在他的裤子上。

“接着有一天,我感到烦了。所以,我也像很多人那样,最终流落了街头。是我自己操了蛋,故意的。告诉经理说我他的妈不干了,然后从我妈妈那里偷了一笔钱,坐车进了城,就这样把自己扔到了街上。”

刚释放的犯人最终往往都会沦落街头。被拘过刑,身无分文,被从前的老朋友憎恶。在这种情况下过了一两个月的自由生活,放弃了屋子和责任,和一帮同病相怜的前盗窃犯们一同坐在人行道上,这看起来也不是什么槽糕的事儿。

金格斯的情况稍微有些不同:他的家人很支持他,他的朋友也没有背离他。即使他是因为暴力犯罪而被判的刑,而且他在监狱里的表现也十分恶劣,但是却能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

“那你为什么要自暴自弃?”

“我不知道,建溢。有时候事情变得十分糟糕,想不出什么好点儿的事情来做,干脆就来点儿更糟糕的吧。”

嬗变的那一刻,是流浪汉生活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之一。一个人从住在房子里到住到房子外,他是从哪一刻开始的呢?他是什么时候开始从我们中间的一员到了流浪汉中间的一员呢?我能想象绝望的样子;我能理解家徒四壁,信箱里塞满了欠费单、老婆跟法警睡了、厨房地上堆满了瓶子的破败惨境。所以就关上门,背着行囊,走上公交车……我不能理解的就是那个关键时刻,人脑子里这样想道:“去他妈的!没有家了!”然后就义无反顾地不回家了。当公交车启动的一刹那,我会不会慌张地翻翻钱包(没带信用卡,没带支票本),拍拍口袋(没带钥匙,没有地址,父母也没有来信逼着让我回到我孩提时住过的那个房间),然后就想,我如何能够狠下心来开始乞讨生活呢?突然,我脑子里灵光一现:基督啊!主啊!没有床睡啦!没有家啦!

卡特琳·托马斯在她自传里说的最后的话就是,当迪伦在纽约死后,她返回家乡威尔士,在列车轮子于铁轨上“哐当当”留下的声音中,她只能听出两句话:“迪伦没了,家没了,迪伦没了,家没了,迪伦没了,家没了……”这是不是流浪汉生活的真实写照呢?不是因为失去了四壁和屋顶,而是因为丧失了伴侣所产生的伤感?这是不是就是街头外展队员们所说的那种真实感受: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在无家可归者刚沦落到街头的头几个星期里,最多就是几个星期,将他们动员回来,否则的话,他们就会开始建立起一种新的归属感,对街头生活的归属感,因为他们是人,他们必须要有伙伴,如果晚了,再想让他们回到起点,回到我们中间,就会难上一百倍了呢?

还有一种可能性:这是一种渐进式的幻想破灭。流浪汉起初是处在一种试着玩儿的心态,露宿街头几乎是一种娱乐。他就像萨特的自传《文字生涯》里面的那个侍者:扮演着侍者的角色,一个善于欺诈的侍者的角色,直到有一天,他向四周一看,发现他所有的朋友都是街头露宿者,他喜欢的女孩也露宿街头,偶尔晚上期盼着要做的事情都是露宿街头的那些事情,比如在锡安浸信会教堂后面的泰纳特酒馆喝个不醉不睡;他那整个社区的人员结构真的是由露宿街头者组成的,而现在,他终于成了他们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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